东城区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旷良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97688886
咨询时间:06:30-23:30 服务地区

A与B、C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旷良勇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22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C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湘0525民初2076号 原告:D,男,196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A,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男,1964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A,男,1960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 原告A诉被告B、C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A于2016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A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A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1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05元,由原告A负担, 审判员A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B
旷良勇律师 已认证
  • 18397688886
  •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7.2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2次 (优于94.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2次 (优于99.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8047分 (优于98.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22篇 (优于9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旷良勇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73576 昨日访问量:93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