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机构代码证号:XXXXXX.
法定代表人:陈某,职务:总经理。联系方式:XXXXXXXXX
被申请人:XX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市X区X街C号,机构代码证号: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某,职务:总经理。联系方式:XXXX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合同欠款纠纷,已于2010年9月22日向贵院起诉。由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特向贵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申请事项
1、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冻结账户上的存款。
2、 如果以上账户存款不足,请求扣押被申请人财产“宝马”轿车一部(2005年款XX型,黑色,车牌号为XCCC)
事实与理由
2010年8月27日,被申请人通过传真的方式向申请人订购价值146000元的XX型号电子管。9月2日,申请人依交易习惯将货物送至被申请人指定的地点,并办理交货手续,并办理增值税发票。按照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15日将货款汇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申请人多次催要货款,被申请人均答复因XX贸易公司欠其20万货款未付,导致其不能偿还货款。经申请人了解,2010年8月1日,XX贸易有限公司已经将欠被申请人的货款付清,但是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拒绝还款。2010年9月22日,申请人诉至法院,现申请人特向贵院请求财产保全。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购销合同、被申请人签收的收货单、增值税发票等为证。
为确保申请人诉讼请求真实,申请人愿以位于XX市X区CC街XX号的房屋一套提供抵押,并承担因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不当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此致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证据材料、证人姓名及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