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首付款为子女按揭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签署该购房合同的是男女中的一方还是男女双方,也不论该房子登记在了男女中的一方还是男女双方名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
2、子女结婚前,父母出资首付款为子女按揭贷款买房的,离婚时该房子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买房时明确表示是给双方购买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