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黄庆强律师代理的蒋某与肖某执行异议一案获某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支持,法院裁定中止对被执行人唐某名下某公司15%股权的执行,成功为当事人蒋某保住价值67.5万元的股权权益。
本案中,黄庆强律师代理的当事人蒋某在法院冻结股权前已完成合法股权转让。2023年3月,蒋某受让唐某名下某公司15%的股权,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蒋某足额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名册亦已完成变更登记,蒋某已依法取得该部分股权的实体权利。后因案涉股权被冻结,导致无法办理工商过户登记。黄庆强律师代理蒋某提出执行异议,充分论证其权利合法性,法院最终认定蒋某对案涉股权享有的权利足以排除强制执行,裁定中止执行。
黄庆强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
法律适用精准: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明确股东名册变更即产生股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蒋某已取得案涉股权实体权利;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清晰论证案外人(蒋某)的实体权利优先于普通债权,精准把握案件法律适用核心。
证据链完整:系统收集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价款支付凭证、股东名册变更记录、相关诉讼材料等关键证据,全面佐证蒋某系善意受让股权,且对未办理工商过户无任何过错,为案件胜诉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本案胜诉,有效为当事人蒋某挽回67.5万元的经济损失,进一步丰富了股权未办理工商过户情况下排除强制执行的实务案例。黄庆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为同类股权受让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维权思路和实操路径。
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黄庆强律师团队专注于民商事执行异议、股权纠纷等领域,始终以专业能力为客户保驾护航。若您面临类似法律难题,欢迎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高效、精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