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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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企业破产可以由谁提出申请?

发布者:邹斌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破产清算 |1475人看过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可以由以下三种人提出:

(1)债务人申请

债务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权人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禁止所有个别清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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