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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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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的确定法律咨询

发布者:邹斌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76人看过

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提供试乘服务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情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质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修理或者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或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酒店、宾馆等服务场所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试驾服务一方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驾驶的受训人员在培训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六)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陪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机动车,出卖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并交付机动车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已交付给承租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同一机动车被多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都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最后一次转让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以买卖等方式多次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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