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律师
华正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7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青海-西宁合伙人律师
1529719578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2:59

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成功辩护:精准区分此罪与彼罪,助当事人获从轻判决

发布者:华正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16人看过 举报

2026-03-17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复杂共同犯罪案件。当事人张XX,案发时年仅16周岁,因涉嫌参与两起针对同一被害人的侵财犯罪,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抢劫罪提起公诉,面临数罪并罚的较重刑罚。作为张XX的辩护人,我们在接受指定辩护后,立即投入案件研究,全面梳理证据材料,深入分析法律适用,最终通过精准的罪名辨析和系统的量刑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第二起犯罪事实的定性问题。起诉书指控,张XX与三名同案被告人预谋通过灌酒方式占有被害人财物,由同案人将被害人约至酒吧灌醉后,张XX等人将被害人手机内20000元转走,检察机关认为该行为构成抢劫罪。我们在仔细研判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后,提出了独立的辩护意见:各被告人并未实施暴力、胁迫等迫使被害人不敢或不能反抗的行为,其核心手段是利用被害人醉酒后不知反抗的状态,秘密转移其手机内资金,完全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特征,应认定为盗窃罪,而非抢劫罪。这一辩护观点直接关系到罪名的轻重——抢劫罪的法定刑远重于盗窃罪,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影响重大。

在法庭审理中,我们就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展开了充分论证。我们向法庭详细阐述了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标准,强调该方法必须与暴力、胁迫具有相当性,即主动实施某种行为致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而本案中,被害人的醉酒状态虽与被告人的劝酒行为有关,但后续取财行为是在被害人已陷入昏睡、不知反抗的状态下秘密完成,更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我们的罪名辩护意见,认定灌醉行为属于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但我们的辩护观点促使法庭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审慎的审查,为后续量刑辩护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量刑环节,我们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犯罪、认罪悔罪、积极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展开辩护。我们向法庭提交了张XX的户籍证明,证实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详细梳理了张X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坦白情节;着重强调了案发后张XX亲属积极代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重要事实;同时指出张XX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这些从宽情节形成了完整的量刑辩护体系。

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全面采纳了我们的量刑辩护意见。判决书认定张XX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已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在盗窃罪涉案10000元、抢劫罪涉案20000元的情况下,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这一量刑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

本案的成功辩护再次证明,在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需要准确把握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即使罪名辩护未能完全实现,也要为后续量刑辩护奠定基础;同时要全面挖掘未成年人犯罪、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通过系统的量刑辩护,为未成年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华正律师·刑事辩护专家· 联系电话:15297195782(直接联系,快速响应)华正律师,汉族,中共党员,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青海-西宁
  • 执业单位:上海中联(西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30120********1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上海中联(西宁)律师事务所
1630120********15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