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玉杰|时间:2021年10月25日|74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被告一所有的车辆挂靠在被告二处。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一负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致使被告一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货损金额为18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将被告一和被告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损失18万余元。
律师点评:
本案法院判决被告二承担责任,认为被告一是代表被告二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本案的案由可以是合同纠纷,也可以是损害赔偿(侵权)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一、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是基于侵权损害纠纷的案由。对于判决书仅判决被告二承担赔偿责任的观点认为有值得商榷之处。
律师建议:
在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竞合时,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决是选择合同纠纷还是选择侵权纠纷来起诉,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在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上都有很大的不同,要选择对于己方最有利的诉因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