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勇律师

  • 执业资质:1410520**********

  • 执业机构: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知识产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时应符合哪些要件?

发布者:杨建勇律师|时间:2016年10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409人看过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时应符合哪些要件?

安阳交通律师事故网   杨建勇律师

    安阳交通事故律师网认为,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后,能否判处缓刑应从几个方面来考虑,其相关内容如下: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以考虑尽量多的适用缓刑。但对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应当考虑几个方面。

   一、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二、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主要表现为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实务操作中若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不判处缓刑)。

   三、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

   四、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情况,拟判处缓刑的,如未全部赔偿被害人仅是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尽量增加缓刑考验期,使其在考验期内约束其赔偿被害人。对缓刑考验期内,不按协议赔偿被害人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延期赔偿协议的,可以考虑对其撤消缓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