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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老人“非婚同居”,一方去世另一方无继承权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853人看过

——刘大妈诉王芳继承纠纷案

案例要旨:配偶享有法定遗产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昏恋老人同居但未登记结婚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是法定继承人。

法官说法: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中有继承遗产权利的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余人为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案中,刘大妈虽然与王父一起生活,但是两个人没有领证,不是夫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刘大妈是不能继承王父的遗产。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提示老年人“黄昏恋”走到一起不容易,最好还是办一下结婚手续,或者早点立下遗嘱,以免给后人留下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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