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因家庭暴力被判决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要求施暴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郑某丽诉倪某斌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夫妻双方因一方在精神上恐吓另一方,导致另一方产生恐惧感的,该行为构成精神暴力,受害方有权要求施暴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2014.02.28
2.子女在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多次无故遭受殴打,构成家庭暴力
——女童罗某某诉罗某抚养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子女在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多次无故遭受殴打,且有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为证,构成家庭暴力,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2014.02.28
3.家庭暴力不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员之间亦可构成家庭暴力
——朱朝春虐待案
案例要旨: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在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员之间也经常发生。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生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持续性地采用殴打等手段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的,也构成家庭暴力。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