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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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对“工龄买断款”如何处理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7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627人看过

1.离婚案件中,工龄买断款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方法进行分割

——付某与叶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工龄买断款,是员工将连续工龄一次性卖给企业,企业以年工龄计价,一次性支付连续工龄的费用,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号:(2014)锦民一终字第00663

审理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离婚纠纷中,工龄买断款可参照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标准予以分割

——叶某某诉颜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工龄买断款兼有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属性,在计算夫妻各方应得的份额方面,不应采取简单的平分的做法。用人单位支付工龄买断款是出于对劳动者在过去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和为其将来的生活提供保障的目的,具有追溯性和延续性。在具体分割上,可参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分割标准进行处理。

案号:(2011)台温民初字第1614

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3年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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