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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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493人看过

(一)反担保对本担保债权人的约束力

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虽然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但反担保毕竟与本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范畴,所以反担保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本担保的债权人产生约束力。

(二)反担保对本担保债务人的约束力

本担保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的情况下,因其担保人的地位而代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债务后,其对主债务人才产生追偿权,此种情况下反担保合同才发生约束力,本担保的债务人应当向本担保人承担清偿其代为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

(三)反担保对本担保合同担保人的约束力

反担保合同因本担保人代主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履行责任后而条件成就,此时,本担保人即成为反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一方,其对主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人的债权因条件成就而成立。

(四)反担保对反担保人的约束力

在本担保人代债务人为清偿行为后,反担保人的担保债务即告成就,反担保人应当按其约定或者承诺向本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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