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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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需要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6年09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833人看过

在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出卖人与买受人,在依合同各自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亦须各自承担一系列法律直接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以确保合同目的的最终实现。就出卖人而言,其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主要可分为两种: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务;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和合同标的物之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其中,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系指出卖人须保证交付的标的物之权利的完整、无瑕疵性;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系指出卖人须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价值及功用符合合同约定及通常要求,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就买受人而言,其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较为简单,即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向出卖人给付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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