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斌律师

  • 执业资质:1410320**********

  • 执业机构: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地产与建筑|承包人书写工程款收据不规范,追讨押金困难重重?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594人看过

一、案情简介

近日李先生因承包一个工程非常苦恼,因发包方不予退还押金并一再坚称已于2016年5月12日退还完毕。庭审中,李先生称书写收据止载明收到农民工工资,至于下面多出一行字“系付农民工工资及押金”系被告篡改,因此签订工程合同交付的工程款押金10万元,发包方并未退还。

二、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发包方向李先生退还工程款押金10万元

三、律师点评

洛阳房地产与建筑专业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本案争议焦点:李先生交付发包方的押金是否已经退还?

法院认为李先生交付发包方押金并未退还,理由如下;第一、该收据注明收款项目农民工工资,下面多出一行农民工工资及押金,两者自相矛盾。第二、发包方就李先生交付押金与第三方当天签署有担保协议,不符常理。因此,可以认定李先生要求返还押金合法有据,应于支持。

 四、律师支招

    实践中,双方发生纠纷,有些人可能出于不轨之心伪造证据或者在原有证据进行增减内容,提醒各位签署相关文书,一定认真思考是否存在篡改的可能,避免出现纠纷。

声明:

本文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原创,责编|郭世斌,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你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