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8日21点19份,四川省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截止8月9日下午四点已致19人死亡,247人受伤。另外房屋倒塌,车辆受损不计其数,让我们一起为灾区人民祈福。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地震中受损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二、争议焦点
地震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三、律师观点
洛阳金融保险行业专业律师团队,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针对地震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应否赔偿?法院裁判的依据首先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1、商业车辆损失险理赔的范围是这样规定。
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我们再看商业车损险拒赔的范围是什么?
答: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综上所述,从字面理解,地震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好像是地震发生后,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应拒绝赔偿。但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却又是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那么问题来了,地震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车损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地震造成的地陷、滑坡、滚石、泥石流,保险公司赔偿吗?
虽然我国不是判例国家,但是大数据搜索在当前社会凸显重要,越来越多的法官受到之前判例的影响,请看笔者检索的结果。
2017年3月28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2017)甘71民再1号判决书。
裁判观点:地震和滑坡是造成车辆受损的多重因素,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应当赔偿。
裁判理由:针对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造成的车辆损失,采用太保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太保公司与恒通公司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车辆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依法有权要求保险人理赔,保险人如果以车辆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而拒赔,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拒绝赔付的理由,证明对免除责任的条款已经尽到法律规定的提示说明义务。如果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则该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未明确地震导致的滑坡不属于保险范围,作为保险人的太保公司也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对于此种情形,已经向投保人恒通公司尽到了明确提示说明义务,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而且按照通常理解,事故的原因包含在保险范围内,就应当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和财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这也符合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解释的法律规定。因此当山体滑坡造成的车辆损毁,恒通公司并无任何过错责任时,属于太保公司应当承担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的范围,应当按照车辆价值扣除折旧后的车辆损失进行赔付。
问题反思:
1、地震引发的房屋倒塌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2、地震引发的恐慌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