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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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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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保险|律师成功代理保险公司向对方司机追偿成功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保险理赔 |55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18日,孔先生驾驶车辆与安财险洛阳公司承保的李先生驾驶的车追尾相撞。后交警认定孔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先生不负事故责任。车主为×××公司所有,车辆在被告人财险焦作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并不计免赔。李先生因车主不配合,对方公司赔付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安财险洛阳公司理赔,并把相关债权转让给安财险洛阳公司。

二、律师行动 

2017年6月,财险洛阳公司委托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办理,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指派白德营主任和郭世斌律师办理。为更好的服务到保险公司追偿案件,在白德营主任的领导下,我所郭世斌律师针对该类型案件进行大数据检索,总结两种类型案件标准化文书模板,无证、醉酒追偿、无责代为求偿两种类型案件的起诉状、证据清单、代理意见、法律依据、常见应对策略等律师常见办案的文书,且在持续完善。2017年7月4日,我所郭世斌律师去法院正式立案,启动代为求偿法律程序,最终人财险焦作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前期垫付给承保车辆的维修款。

三、律师点评

洛阳金融与保险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车主无责,且车辆购买车损险的情况下,车主完全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从而快速维权,减少跟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维权的成本。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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