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洛阳律师郭世斌|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简介
2017年5月2日,A保险公司承保车辆的涉案司机马先生驾驶车辆将受害人吕先生撞伤,交警认定马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赔偿未达成一致,吕先生将张女士及A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鉴定吕先生出院后护理期限为90天,但吕先生未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二、法院裁判
2018年4月12日,法院判决吕先生未进行出院后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合吕先生伤情以部分护理为宜,判决吕先生出院的护理费乘以50%。
三、律师点评
洛阳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护理费产生依据住院期间需要人陪护,至于出院后的护理费依据,在当前医院谨慎的情况下,如果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只能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项目包括出院后的护理期限和护理依赖程度即护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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