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某女与前夫B某离婚后(详见:《离婚中的虚假诉讼之夫妻债务——叫你调解不调解,送你一副“银手镯”》一文),B某串通其供应商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要求A某共同承担债务200多万元。因为离婚案件及之前系列案件都是委托胡律师代理并取得很好的效果,本案继续委托胡律师代理。
办案经过
收到原告起诉状及证据,胡律师经过分析发现:1、原告公司在深圳委托的却是XX省的律师(第三者是XX省人),本案被告B某也就是前夫在浙江经营生意委托的却是深圳律师;2、被告B某在离婚案被起诉前一直正常经营正常并支付货款,在收到离婚起诉状后就拒绝支付货款,但是B某生意一直在正常经营且有盈利;3、B某在外省注册公司一家,又在义乌当地注册个体工商户一家,平时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收款。现原告起诉个体工商及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等等,等等,本案中存在多处原告与B某串通的可疑之处。
案件结果
一审法官判决:由B某承担债务,A某不用承担债务。
B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为拖延时间上诉二审要求A某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同时A让一审原告在二审未开庭的情况下主动解封只有A名字的房产。胡律师预判A计划转移该处房产,即便二审仍判决A一人承担债务也可以造成A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进而执行离婚尚未分割完毕的夫妻共同财产,实质上让B承担债务达到执行A某财产的目的。
胡律师研判出B某意图后,经过与一审法官的深入沟通,一审法官依职权重新查封B某的房产。感谢富有正义感的一审法官!
不负所望,二审判决维持原状,债务由B某一人承担。
办案感想
在A某与B某离婚系列案件中,B某前后委托6、7位律师而A某全部案件委托胡律师一人“从一而终”,所有案件A某一方均取得胜诉。复盘系列案件每一次起诉应诉,每一次执行,B某的出招虽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手段还是十分老辣的。B最后能得到所有应得利益,说实话没有胡律师的帮助是不可能的。我们说这类涉及较多财产债务、对方智商较高、心比较狠手比较辣的离婚案件,律师的大局观和诉讼设计是十分关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