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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转移财产,被我们追回

发布者:胡水清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05日 37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小丁于20121月至2013年5月共计借款给被告小王人民币100万元,后小王承诺将其名下小轿车一辆抵押给原告小丁(未办理质押手续)。后该笔100万借款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小丁发现小王已将抵押车辆转让给朋友小李。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小丁委托胡水清律师起诉法院:撤销该车辆的转让行为。

案件结果

胡律师代理本案后,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了充足的证据起诉法院并查封涉案车辆。最终法官采信胡律师观点判决如下:1、撤销被告小王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2、被告支付原告小丁律师代理费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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