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摸狗的时候被宠物狗咬伤,狗主人要负责吗?
案情简介:
王小燕在小区里散步的时候,看到有个邻居张某的出来遛狗。觉得张某的小狗非常可爱,便上前询问张某狗咬不咬人,如果狗不咬人是不是可以让他摸一下,张某当场表示自己的狗很温顺不咬人,可以随便摸。然后王小燕就大着胆子摸了起来,但是突然该小狗咬伤了王小燕并且因为没有栓绳扑在了王小燕身上,对王小燕造成不小的心里阴影。王小燕让张某支付狂犬疫苗的费用,张某拒绝支付,张某认为是王小燕自己主动想摸小狗的,就应该意料到如此的情况。王小燕于是将张某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小燕的诉请,判决张某承担全责。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本案王小燕本来已经询问了张某的意见,张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就应该采取安全措施或者直接拒绝王小燕抚摸,而且张某还未给饲养的小狗栓绳,这是明显的违反了动物饲养管理规定。而饲养动物侵权损害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只要被侵权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动物饲养人一般都是全责的,所以该案王小燕并未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因此张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典型意义:
每一个动物饲养人都有管理好自家宠物的义务,所以在动物致害方面,是动物饲养人一般都是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无过错责任指,除过被侵权人故意挑逗动物外,饲养人的动物无论以何种方式侵害了他人,动物饲养人都要负起全部责任。所以,建议养狗的各位要尽好自己的管理义务,这样才避免给他人给自己造成损害,才能和宠物其乐融融,毕竟养宠物的初衷都是希望有人陪伴,而不是给他人以及给自己添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