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烧水壶爆炸受伤,该向谁维权?
案情简介:
王艳最近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叫做烧得好的电烧水壶,王艳下班回家就准备烧壶热水,没想到烧水壶运转不到十分钟突然发生爆炸,炸伤了王艳。王艳于是店家协商赔偿事宜,但是网店销售认为自己只管销售,厂家给自己提供了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自己不知情,不应当承担该责任。王艳于是将网店起诉至法院,要求生产厂家和网店两家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了王艳的请求。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和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结合本案,王艳作为消费者,产品有缺陷侵害了王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王艳有权选择向店家维权或者厂家维权,所以上述店家并不能推卸责任。店家如果认为自己尽到了注意义务,而产品是在厂家时就有缺陷,那么店家可以起诉厂家向厂家追偿。
典型意义:
产品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主要的一个责任,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各种产品,尤其是大件产品或者电器产品,稍不注意产品的质量问题,就容易对个人身体健康甚至生命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所以,我国打的侵权责任法优先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无论产品责任的产生是在销售过程中还是在厂家的生产过程中,最终的结果都是因为这个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让消费者维权不那么难,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厂家或者店家任一或者两方同时主张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其实还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违约责任,但是因为违约责任赔偿的金额较小,然后可以列为被告的只有销售者一家,所以建议如果是产品责任还是主张侵权责任比较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和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