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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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证据材料

作者:陈思文时间:2016年09月14日分类:仲裁、诉讼材料浏览:733次举报
2016-09-14

在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通常情况涉及以下证据,律师应当注意收集、制作证据清单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原件由委托人持有:

(1)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户口性质证明和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文件,若劳动者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人员的,应当提供就业许可证明、居留证明;

(2)劳动合同或聘(录)用合同/协议;

(3)员工手册或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以及履行民主程序及公示公告的证明材料;

(4)薪资协议或工资审定文件;

(5)人事调动函;

(6)人事任免决定书;

(7)职工名册;

(8)与争议有关的工资单或银行进账凭证;

(9)入职材料及劳动手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送达证明;

(11)辞职申请或辞职信;

(12)违纪处分通知书或处罚公告及送达证明;

(13)退(辞)工单、人事档案转移证明;

(14)医院诊断证明;

(15)医院病假休息建议书;

(16)工伤认定书、工伤证、核定工伤待遇的文件;

(17)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18)绩效考核材料;

(19)调岗或转岗通知;

(20)考勤记录资料;

(21)加班审批单;

(22)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审批文件;

(23)解除决定通知工会的文件和工会回复文件;

(24)非本人原因转移劳动关系的文件;

(25)集体合同;

(26)竞业限制协议;

(27)培训协议;

(28)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29)劳务派遣协议(如属劳务派遣用工);

(30)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资料;

(31)证人证言;

(32)当事人自述材料;

(3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4)涉及仲裁时效中止、中断等事实的材料;

(35)与劳动人事争议相关的其他资料。

陈思文律师,咨询电话:18162631479(微信同号),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现为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婚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1420120********33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