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财产分割往往是最棘手、最考验律师专业功底与实战经验的环节。近日,由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陈思文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经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成功为原告许某争取到核心房产所有权及5万元财产分割款,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本案的圆满解决,再次印证了陈思文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深厚的执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
【案件核心】
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核心争议在于:原告许某(化名)要求被告白某(化名)返还购房出资款77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6.9万元。双方对房产归属及出资款性质存在重大分歧,若处理不当,许某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困境。
【案情简介】
原告许某与被告白某离婚后,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许某委托陈思文律师提起诉讼,主张白某返还购房出资款77万余元及利息。案件涉及两套房产:一套登记在许某名下,另一套登记在白某名下。双方对购房出资款的性质及房产归属争议激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陈思文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的关键在于:第一,如何证明购房出资款的性质;第二,如何平衡双方利益,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陈思文律师凭借多年婚姻家事案件经验,制定了“以调解促共赢”的办案策略。
在办案过程中,陈思文律师多次与对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释法明理,分析诉讼风险与执行难度。同时,她积极与法院沟通,争取调解空间。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陈思文律师提出“房产归属+补偿款”的调解方案:登记在许某名下的房产归其所有,登记在白某名下的房产归白某所有,白某向许某支付5万元财产分割款。这一方案既尊重了房产登记现状,又平衡了双方利益,最终获得双方认可。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登记在许某名下的房屋归许某所有;二、登记在白某名下的房屋归白某所有;三、白某于2026年9月10日前向许某支付财产分割款50000元(已支付);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00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法院经审查确认,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启发】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陈思文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智慧。面对复杂的财产纠纷,她不仅关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更注重从执行可行性、双方利益平衡等角度制定策略,最终实现“案结事了”。陈思文律师提醒: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重大利益,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思文律师,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事、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及法律顾问。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赢得当事人广泛好评。如您有相关法律需求,欢迎联系咨询。
陈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