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本案系一起标的额达100余万元的玻璃制品买卖合同货款纠纷。陈思文律师接受原告某某玻璃公司委托后,在立案同时果断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告公司及个人名下银行账户。被告迫于账户冻结带来的经营压力,主动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全额支付货款,案件在开庭前即以撤诉方式圆满结案。本案充分展现了陈思文律师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以保促和”的实务智慧与高效执行力。
【案情简介】
原告某某玻璃公司与被告某制造公司(以下简称“某制造公司”)之间存在长期玻璃制品供货合作关系。合作期间,某玻璃公司依约向某制造公司供应各类玻璃产品,累计供货金额逾100万元,但某制造公司长期拖欠货款,经多次催收均未果。更为棘手的是,某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化名)及股东宋某亦涉及其中,债务关系复杂。眼见货款回收无望,企业经营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某玻璃公司遂委托陈思文律师代理诉讼维权。
陈思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双方交易往来的合同文件、送货单、对账记录、催款函件等核心证据材料,确认某制造公司拖欠货款100余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2026年8月11日,陈思文律师代理某玻璃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某制造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股东宋某列为共同被告。
【律师办案经过】
第一步:精准研判,同步启动财产保全。陈思文律师在起诉前即对被告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判断被告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较大风险。若单纯等待诉讼判决,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为此,陈思文律师在立案的同时,果断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并协助客户通过保险公司出具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函的方式解决了担保问题。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冻结被告公司及王某、宋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0余万元。
第二步:证据体系的完整构建。在申请保全的同时,陈思文律师同步完成了全部交易证据的标准化梳理——从供货合同、送货签收单、月度对账单到银行转账记录及催款沟通记录,形成了“交易关系—供货数量—货款金额—已付款—未付款”的完整证据闭环。这套扎实的证据体系不仅为保全申请提供了充分的事实支撑,也为后续可能的庭审做好了万全准备。
第三步:保全施压,高效促成和解。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公司及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账户受限带来的履约压力迅速凸显,被告方主动联系陈思文律师表达和解意愿。陈思文律师抓住这一契机,在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与被告方展开了多轮专业谈判——一方面清晰阐明被告方的法律风险与裁判倾向,另一方面充分听取被告方的实际困难,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促成被告方在开庭前全额支付了全部100余万元货款。
第四步:规范完成撤诉与解封程序。货款全额到账后,陈思文律师第一时间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全程跟进法院审查、费用核算、账户解封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整个案件从立案到撤诉结案,未经过一次开庭审理。
【裁判结果】
2026年9月1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某玻璃公司以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15,780元减半收取计7,890元,由某玻璃公司承担。至此,这起1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在开庭前即圆满化解,客户全额收回货款。
【案件启示】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展示了陈思文律师“以保促和”的争议解决策略。面对100余万元的货款纠纷,陈思文律师并未被动等待诉讼进程,而是在立案之初即精准研判被告资产风险,果断启动财产保全这一“法律先手棋”。正是这一关键决策,将被告方的履约意愿从“拖延观望”变为“主动协商”——账户冻结带来的经营压力远大于付款成本,被告方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了全额履约。同时,陈思文律师在证据准备、担保安排、谈判推进、撤诉执行等各环节的高效协同,确保了整个案件在未开庭的情况下即实现全额回款。
陈思文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拥有九年以上执业经验,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公司商务领域。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难题,欢迎联系陈思文律师,我们将以专业、务实、高效的作风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
陈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