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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应当为股市下跌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者:孙正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金融证券 |949人看过

2015年5月5日(周二),正当人们还沉浸在前一日的“五月开门红”的喜悦时,沪深两市却突然呈现断崖式之暴跌,沪深两市低开低走,截至收盘,沪指下跌181.75点,跌幅为4.06%,退至4298.71点。深成指跌4.22%,创业板指跌幅2.17%。沪市成交8055.66亿元,深市成交5617.96亿元,两市合计成交13673.62亿元,较上一交易日的12375.62亿元有所放量,即,放量下跌。

究其原因,其中居然有“提高征收印花税”之说。新京报记者特致电国税总局,询问关于上调印花税一事,国税总局方面表示不清楚此事。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悉,长江证券策略团队在5月4日晚间,在“华尔街见闻”网站发布了一份公司研报,该研报称:“财政部将有动力通过提高征收印花税的方式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而考虑到加征印花税可能带来的成交量下降,这意味着加征印花税的时间窗口将出现在三季度。由单边0.1%调整为双边0.1%是较为合理的,双边0.1%在历史上也是正常的印花税水平”。

原来“提高征收印花税”之说,居然来源于长江证券的研报。

长江证券也太胆大妄为了。

长江证券,作为一家证券公司,其经营范围仅限于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等业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一家公司均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其商业活动,而不得超越其法定的经营范围。

由于证券公司发布其研报是一种公司行为,即是一种公司的商业活动,因此公司所发布的研报的研究范围也仅限于其经营范围,即,只能就与证券经纪、证券投资等业务有关的内容发布其研报。

财政部是否会提高征收印花税,财政部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弥补其收入缺口,这是国家行为,而非商业行为,更不是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商业活动。长江证券无权就这种国家行为的动向,发布其研报。长江证券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形下,擅自以发布研报的方式,公开宣传政府要“提高征收印花税”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由于“印花税”的问题是股民极为敏感的问题,因此在长江证券的这一研报发布的第二天,即,5月5日,中国的A股市场就发生了令人震惊的大暴跌。很显然,5月5日的大暴跌与长江证券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众所周知,股市的大暴跌会致使成千上万的股民遭受惨不忍睹的损失。由于长江证券的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违法行为,已经给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长江证券应当为股市下跌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长江证券的这一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长江证券诸多的法律责任中,可能有刑事责任,也可能有行政责任,更可能有民事责任,其中的民事责任是指长江证券对受损股民予以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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