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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甘海滨律师
【警方通报:女孩与母亲发生争执后跳楼 砸死过路行人】据@仪陇公安通报,经初步查明,6月1日14时许,尹某某(女,17岁,仪陇县二中高二学生)因女琐事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后于金城镇奎星市场7楼家中窗户跳下,砸中路人彭某某(女,41岁),致其死亡。事件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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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时评:现在的00后,是相当有个性,一路成长都是顺境、缺乏“逆商”,一旦遇到不顺心,就会失控发脾气并不考虑后果;本案中,母女日常吵架,女孩都能跳楼,“情商”是多么低,假如以后走向社会,离开爸妈的身边,人生路上多少都有些坎坷,猫有九命,都可能不够用。那女孩跳楼砸死路人犯法吗?第一种情况:倘若女孩是故意跳楼,并且跳楼时明知楼下有人,她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会或者可能会砸中他人并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此时仍跳楼放任结果的发生,则属于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第二种情况:如果女孩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砸死他人结果的发生,这时跳下砸死人的,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三种情况 :如果跳楼者甲是意外坠楼,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甲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女孩可能是属于第二种,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后,花季少女,珍爱生命,无辜路人,天降横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