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通事故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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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段欢喜:离婚协议书2

发布者:长沙交通事故团队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470人看过

离 婚 协 议

男方姓名:A

女方姓名:B

 双方于2014  日在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子C)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抚养、抚养费、探望权及户口。

 婚生子C由男方直接抚养,享受抚养权。男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女方可以探望婚生子,探望时间和共同居住时间可以双方沟通后协商决定,婚生子有自主意识后应当尊重婚生子意见,男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孩子健康、学业、生活及违背婚生子个人意愿为前提。

 男方对婚生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女方有损害婚生子心身行为,可终止女方探视权或视为放弃探望权。

双方确认,婚生子由男方抚养期间(无论是男方直接抚养还是男方父母带养),女方无须支付婚生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目前婚生子户口立在女方名下,双方同意,在离婚手续办结,离婚证领取后,婚生子户口依然一直立在女方名下。如因婚生子户口享受到征收的任何权益钱财,该权益钱财由女方保管,待婚生子18周岁后转至婚生子名下,男方不得干涉、占用及有异议。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婚前财产:男方名下有一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参与分割;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各自债权债务各自处理,不得牵扯对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无

(2)双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对于婚姻期间夫妻之间所购共同财产的各自协商分配。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0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涉干扰对方的生活及原生家庭成员、不得干涉其后婚嫁情况、再婚配偶不得干扰对方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对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对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5 万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 万元。

  六、双方确认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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