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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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非股东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2次举报
2020-11-19

孙璐律师提示:非股东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按相关规定,虽然不是公司股东,只要不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当事人仍然有可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是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个人负债数额巨大,到期未清偿的;

(五)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孙璐律师提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孙璐律师提示:非股东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吗股东是缴纳出资,取得出资证明,在工商局登记出资的出资人,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组成人员,是公司财产最终的所有人。依照现在公司治理理念“公司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理念”,股东在本质上为公司财产的所有者。

依照我国法律,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而董事会、经理均为公司日常事务的处理机构,故法定代表人也是处理日常经营事务是人员,但与公司一般日常工作人员不同,法定代表人要么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要么为经理,具有较大职权,本质上属于公司财产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本质属于董事或者经理,不出资,也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在法定代表人为股东的情况下,股东身份享有股东权利,而法定代表人身份并不享有股东权利),然而却拥有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及文件赋予的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利,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对有关事务作出决定。而负有的义务主要是忠实、勤勉、建立公司内部统治制度的义务。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1150120********4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