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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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债权人怎么办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4次举报
2020-11-11

孙璐律师提示: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债权人怎么办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冻结公司财产。若公司并非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债权人还能够申请公司破产,等破产清算完毕后,债权人可能全部或部分实现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若能证明存在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孙璐律师提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债权人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孙璐律师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1150120********4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