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孙璐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4.9
(来自24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海淀区专职律师
1800103767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孙璐律师提示: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况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4次举报
2020-11-11

孙璐律师提示: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况

当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业务拓宽,或者为了提高公司资信时会选择增资。公司有权经过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通过增资决议,但股东是否决定增资不属于股东(大)会的决议范围。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增资优先认缴权没有优先权。可能导致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孙璐律师提示: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况

1、 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

2、 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增资无效;

3、 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增资;

4、 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对应的增资部分无效;

5、 《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后,增资决议相应无效。

孙璐律师提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1150120********4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