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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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0次举报
2020-11-11

孙璐律师提示: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孙璐律师提示:

  1、处理纠纷,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通常视为无息借贷。

  4、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6、保证责任的处理:在借贷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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