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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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如何申请减刑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7次举报
2020-11-09

孙璐律师提示:如何申请减刑

案情描述

罪犯甲某伙同他人生产“瘦肉精”销售至多个省市,给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并致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所得共250万元,甲某个人得160余万元。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甲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服刑三年后,执行监狱以罪犯甲某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向人民法院报请将其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高院经审理查明,罪犯甲某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获表扬1次、记功1次。

案例分析

本案法院认为,罪犯甲某虽有悔改表现,但其所犯罪行严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及社会影响巨大,应从严控制减刑,遂依法作出对甲某不予减刑的裁定。

孙璐律师提示减刑的前提是罪犯有悔罪表现,且不再对社会造成威胁,但是甲某的行为并没有表现出以上条件,所以法院不予减刑在情理之中。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1150120********4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