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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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股权被剥夺,你该怎么办?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3次举报
2020-11-02

 孙璐律师提示:股权被剥夺,你该怎么办?   

    不少公司股东认定,只要是通过股东会议制定的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都有效的,以致公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剥夺其它股东股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大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强行收购小公司股东的股权。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被剥夺股权的股东可以采取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夺回应有的股权。

  公司章程无权剥夺股东股权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和《物权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均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因此,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

  况且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的表现,仅仅应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事项和股东共同利益的事项发生效力,而不能对股东个人利益的事项发生效力,否则,公司章程岂不是等同于法律了吗?这样显然是不合情理,又违反法律的事情。

  由此可见,股东资格,即股权非经股东自愿或法律规定不可被剥夺。

  倘若公司确实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强行剥夺股东股权的,即可认定为违法行为,受害者股东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索回股权及追讨赔偿。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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