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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了,有经济补偿吗?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476人看过

其实,要确定有没有经济补偿拿,首先可以看下员工哪些过错将拿不到经济补偿,具体有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方面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只是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并不属于上面的情形,公司辞退该员工的,不能免除给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当然,在实际中,可能有些公司看你无法胜任岗位,也不安排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直接做辞退处理,其实这种是在侵犯劳动者权益,要是这种情况的,建议就要注意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而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需要先对其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之后发现还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个时候才可以做辞退处理。不过,辞退员工时得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可以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辞退没有合法根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的证据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自己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实际上,在有明确的岗位和薪酬对应标准的,当公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其进行调岗,并能根据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适当降薪。

按照我国法律上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地单方调整: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但是降职降薪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就不合法。这属于重大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须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薪酬、工作地点等。

值得注意地是,对于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也不能当然调岗降薪。

在双方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就此的相关规定,且又未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公司就不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处理,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等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要是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此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处理。

因此,大部分的降薪调岗的规定都是由劳动合同明确的,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千万要注意里面的条款,一旦签上自己的姓名,就要按规定遵守。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得到关注,那就是一开始说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说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了或是其他,公司就能就此做降薪调岗的安排,但是现实中经常是公司自主判断员工能否做好当前的工作,或是有公司就为了调整员工岗位降低其薪水,特地调高了岗位任务量,这是严重侵害员工权益的。如果员工为此遭受到工资损失,比如说在降低薪水数额较大的,那么,员工就可以按照解决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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