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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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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新生儿窒息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

发布者:朱丽华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6日|分类:医疗纠纷 |626人看过

一例新生儿窒息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

作者  朱丽华

产科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重灾区,医疗纠纷多发、频繁。近期朱丽华律师团队代理了一起因新生儿出生后窒息致患儿智能异常、癫痫等损害后果的医疗纠纷诉讼,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近127万余元,给这个遭受重创的家庭带来了些许安慰。

案情回顾:

患儿(即本案原告白某)之母韦某于2002年1月1日入住北京某医院产科(以下或称被告),2002年1月2日被告为韦某行剖宫产术,当日18:05患儿娩出。患儿出生后因窒息等,转入北京某儿童医院治疗,并被诊断为新生儿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新生儿吸入性肺炎、缺氧性心肌损害、头颅血肿等疾病,后患儿又出现癫痫、右手抓握能力障碍等异常,并存在智能异常等问题。后于2016年7月26日,经北京某鉴定机构鉴定白某属八级伤残。

代理过程:

新生儿出现这样的情况,患者家属无法接受。患儿家属认为,被告在韦某生产过程中,未尽到法定诊疗义务,造成患儿宫内窘迫等。虽然事发后被告替原告负担了全部的住院费用,但这远远无法弥补此事件带给原告家庭巨大的精神压力、痛苦及物质损害,遂于2015年3月委托律师将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只提供了病历资料复印件,对于无法提交病历资料原件,被告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代理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应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根据以往类似的案例,院方应直接承担100%的过错比例的赔偿责任。面对本案事实及我方主张,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进行反驳。鉴于我方当事人希望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一次性赔偿额为127万余元。

办案心得:

本案中,原告从出生到最后获得医院的全额赔偿款时,已经近15岁了。此期间,原告及其家属不仅要与癫痫等疾病作斗争,还要不停的和医院就有关费用进行协商,多年来患者及家属身心疲惫、苦不堪言。本案最终通过各方努力,达成了一份令家属满意,也让被告可以接受的调解协议。本例也是近年来,医疗机构能够理解医疗损害给患方带来的困境、通情达理的配合患方解决医患纠纷的典范。

作者:朱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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