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机关受理复核申请、作出复核决定有哪些要求?
复核机关受理复核申请、作出复核决定的要求:
(1)复核机关作出受理决定时间: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复核机关作出复核结论时间: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3)复核形式:
A.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B.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不是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4)终止复核: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5)复核次数: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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