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嘉庆律师
钱嘉庆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15162583976

服务地区:江苏

咨询我
08:00-22:00

关于离婚纠纷中房产分割的部分规定

作者:钱嘉庆律师时间:2025年07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9次举报
2025-07-31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芝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或者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共同孕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摘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二 第五条

 


钱嘉庆律师,江苏常熟人,第六届常熟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江苏海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钱嘉庆律师承办涉及数千万元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海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2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离婚、工伤赔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江苏海容律师事务所
1320520********20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离婚、工伤赔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