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单某预订了B民宿的“T03”房间,因民宿标识不清,误入情侣住客梁某和祝某所在的“203”房间,导致情侣隐私权被侵害。法院审理后认定,B民宿的经营者存在管理不当的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其以书面形式向梁某和祝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5000元。
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民宿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导致住客隐私权被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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