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开齐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签劳动合同找20年执业老律师 | 不胜诉不收费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6281人看过

导读:对大部分企业而言,劳动合同管理属人事部门的工作范围,由人事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建档和管理。如果该企业人事部门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专业劳动律师该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

   陈先生于2018年9月10日入职深圳某公司,入职运营部后转入市场销售部,口头约定月工资6000元,后调整为4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银行转账发放,月平均工资为3769.25元。陈先生觉得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属于非法用工。在2019年6月20日陈先生委托文开齐律师团队向公司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案件进展:在文开齐律师团队的帮助下,该案件成功调解。

文律师点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了惩罚措施,该法第82条第1款(以下简称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