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被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予以辞退后,你需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打官司其实说白了就是打证据,法官只看你的证据是否足够推翻对方的证据而已。真实案例告诉你材料原件的重要性! 



基本案情: 蓝某于2006年2月12日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在生产二部担任领班一职,工作一直任劳任怨。但是,在2018年11月29日,蓝某突然接到公司的处理通知,以莫须有的泄露公司机密为由,将申请人辞退。但是,公司的《通告》却并非原件,而是复印件,无奈蓝某找公司要《通告》原件,却直接被公司领导赶出了办公室。心灰意冷的蓝某最终通过本站,找到了深圳劳动律师文开齐律师团队寻找帮助。 案件焦点: 只有《通告》复印件的蓝某,能否获得公司一年两个月的赔偿? 案件结果: 如上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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