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开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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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2671人看过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另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是否安排补休,决定权在企业。优先安排补休,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充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因此,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关于调休的安排,不能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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