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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畸形儿 夫妻俩向医院索赔20万

作者:金尚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03次举报

生下畸形儿 夫妻俩向医院索赔20万

来源:人民网

[提要]张先生说,妻子吴女士一直在西山区碧鸡卫生院产检,期间做了3次B超检查,结果记入围产保健手册,也因生病在卫生院治疗过。张先生代理律师金尚江认为,没有围产保健手册,鉴定机构也无法做出司法鉴定,在无科学鉴定支撑的情况下,法院做出如此判决有失公平。

妻子生下畸形儿

丈夫怪罪医院3次B超没查出问题

三年前,妻子生下畸形儿,丈夫怪罪医院3次B超没查出问题。为讨说法,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要求赔偿相关损失2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目前,张家已提起上诉。

张先生说,妻子吴女士一直在西山区碧鸡卫生院产检,期间做了3次B超检查,结果记入围产保健手册,也因生病在卫生院治疗过。

2009年11月14日,吴女士在西山区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女婴的耳廓畸形、口唇畸形,还有先心病。吴女士曾多次到碧鸡卫生院要求复印围产保健手册,均被医生找各种理由推脱。

之后,张先生一家将卫生院诉诸法院,要求卫生院赔偿相关损失20余万元。

开庭前,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卫生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程与婴儿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然而因双方无法提交围产保健手册等鉴定资料,导致鉴定不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碧鸡卫生院的医疗行为与女婴出生后存在的畸形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且卫生院就其医疗行为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张先生一家起诉卫生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缺乏相应事实依据。另外,法院认为围产保健手册的遗失与侵权责任的认定无必然关联性。

今年5月16日,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吴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先生代理律师金尚江认为,没有围产保健手册,鉴定机构也无法做出司法鉴定,在无科学鉴定支撑的情况下,法院做出如此判决有失公平。金尚江表示:张家目前已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卫生院赔偿相应损失。

延伸阅读

若医院查到胎儿畸形却未告知 应担责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震称,医院在产检时应尽相应注意义务,诊查义务的标准应与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相适应。如果医院检查到胎儿畸形而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果院方在前期产检中已提示异常,却未切实注意,亦未正式告知风险,导致产检预期完全落空,院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有几种胎儿畸形B超查不出

在妇产科从医十余年的刘医生介绍,B超排畸检查可发现大部分出生缺陷,如无脑儿、严重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有几种胎儿畸形却查不出,如全盲、水脑、听力等。因为胎儿的内脏器官出生前在成长,因此并非在早期检查时正常的器官,就能保证在出生后也一定正常。也因为超音波受限于妈妈肚皮及子宫的阻挡,无法获得某些角度的影像。(记者 朱家吉 赵倩)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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