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保崇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4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2019年9月21日14时许,李XX在南阳市宛城区五里堡街道XX因口角被李X打伤,造成李XX头部受伤,经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李XX脑挫裂伤构成轻伤一级,颅骨骨折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律师开展工作及代理观点:作为成年人因琐事不能冷静克制、不念邻里感情、罔顾国家法律,公然殴打他人。事后竟无半点歉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李XX造成的损失亦无任何赔偿的意思,其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根据《刑法》234条之规定,李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九十九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李X的行为给李XX造成的损失应由其承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结果:法庭认可了本律师的代理观点判决:一、被告人李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责令被告人李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李XX67415.45元。律师建议:日常生活过程中若与他人发生争执,应冷静克制,通过沟通和交流妥善解决,避免过激行为。如遇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可以适度自卫,并及时报警,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应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