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里的自然人
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将现实生活中的民事主体概括为三类,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先前的【民法通则】是规定为"公民“,这一称谓的更改,似乎回归了人性的本能,去掉了“政治”的味道,也扩充了它的内涵!
按照总则的规定,自然人有两种分类,一是按照年龄,二是按照辨认能力,即判断,预见和保护能力。按照年龄来分,就是满十八周岁就是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就是未成年人;而以辨认能力来分,就分为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实生活中,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总是千差万别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未必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障碍和痴呆症人,他们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未成年人也一样,年满十六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就视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未成年人中,八周岁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下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在法律生活中 ,区分他们的意义是什么呢?
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自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需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只能从事与他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以及纯获利益的活动,不然他无权实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或者经其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
就自然人 部分,总则承认了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方面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为免歧视性规定,总则取消了精神病人的称谓;而对于人的生老病死的证明,总则强调了医院所出具的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是第一位可采信的证明。
按照总则的规定,自然人有两种分类,一是按照年龄,二是按照辨认能力,即判断,预见和保护能力。按照年龄来分,就是满十八周岁就是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就是未成年人;而以辨认能力来分,就分为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实生活中,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总是千差万别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未必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障碍和痴呆症人,他们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未成年人也一样,年满十六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就视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未成年人中,八周岁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下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在法律生活中 ,区分他们的意义是什么呢?
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自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需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只能从事与他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以及纯获利益的活动,不然他无权实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或者经其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
就自然人 部分,总则承认了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方面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为免歧视性规定,总则取消了精神病人的称谓;而对于人的生老病死的证明,总则强调了医院所出具的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是第一位可采信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