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少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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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从轻处罚

发布者:柏少金律师|时间:2017年10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22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6年3月17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某地被害人胡某某租住处,破门入内窃得黑色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469元)。一起入户盗窃案件,盗窃的财物不大,但入户盗窃是会涉嫌刑事犯罪。该案件经律师介入后,律师做足工作,最终争取谅解,通过律师的努力,最终并未判决有期徒刑,只判处拘役5个月,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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