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律师 张英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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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方式是如何算个人所得税的?

发布者:税务律师 张英策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7040人看过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一)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规模较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1.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核定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核定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执行。

(二)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不符合上述定期定额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可采用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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