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律师 张英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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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能否去找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者:税务律师 张英策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经济仲裁 |6745人看过

税法规定可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也就是说没有规定自然人代开专票不可以,只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可以代开专票就可以。

实践中,多数情况下,自然人只能代开普票,不能代开专票,但某些特殊情况下,自然人也是可以代开专票的。

特殊情况包括:自然人销售不动产;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执行但前述几种情况,还应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二是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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