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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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次举报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通常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执行。例如,若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为15万元,过高部分法院可能会适当减少;若约定违约金为8万元,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会予以支持。总之,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合同违约金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现有财产的减少,如货物损坏、合同履行费用增加等。间接损失是指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失去的预期利益,例如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润等。但违约金的赔偿范围并非无限制,一般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其主要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