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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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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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行政拘留期满后如何处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次举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行政拘留期满后,看守所会在当日将被拘留人释放。被释放人员需持释放证明等相关手续离开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被拘留人可自行回家或由家属接回。若有后续其他法律程序或需要前往特定地点,相关部门会另行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并非刑事处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应遵守看守所的规定,如有违反可能会被依法延长拘留期限等。


总之,行政拘留期满后,被拘留人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离开看守所,恢复自由。如果对后续事宜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其主要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